操作场景
注销主体,即删除主体在工信部的备案信息,即注销整个主体备案号。注销成功后,备案主体及主体下所有网站、app信息将全部成为未备案信息,不可再对外提供任何互联网信息服务(含网站)。如需再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如网站等),需要重新申请icp备案。
须知:
- 主体下有多个网站或app时,如果您只需注销主体下某一个网站或app,请不要选择“注销主体”,应选择“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详情请参见。
- 如果您需要注销多域名网站中的部分域名,请勿单击“注销备案”,应选择变更网站后,在网站域名列表中删除不使用的域名并重新提交审核。
- 只有在华为云有成功案过的互联网信息,才可在华为云备案系统申请“注销主体”,未在华为云备案过的,请联系原接入商或对应省通信管理局。
- 注销一旦成功则不可逆,请慎重选择。
- 请注意如您购买的是云速建站,该产品不支持二次备案;如您购买的是ecs,如已备案5个域名或app,注销后也将无法重复继续使用(备案服务器仅支持一次性备案,注销后无法重复使用)。
操作步骤
- 登录。图1 登录备案系统
- 在“我的icp备案 > 备案主体信息”中,单击“操作”列下方的“注销主体”。说明:如果未找到“注销主体”按钮,请检查当前帐号下是否有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或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如果有,请先完成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或者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系统将自动显示“注销主体”按钮。图2 注销主体
- 请填写注销主体的原因,并单击“下一步,提交审核”。说明:icp备案密码:2020年8月17日起,用户注销主体不再要求输入备案密码。管局备案成功后,工信部也不再发送备案密码。
- 请仔细阅读确认提示,确认提交注销网站请单击“确定”,放弃或需修改请单击“返回”。图3 确认注销主体
- 您的申请提交后,可在“我的icp备案 > 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查看状态。管理员将在1-2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审核期间可能会拨打您备案信息中的联系电话进行沟通,请保持电话畅通。
- 审核结果将以短信、邮件形式通知,请务必留意查收。如初审通过,您需要按通知指导发送注销主体确认信息至华为云。收到您的注销主体确认后,将为您提交注销申请至管局审核。说明:注销成功后,查无该主体的任何备案信息。
- 短信核验:2020年8月17日起,所有省份的用户在提交备案申请(“取消接入”备案类型除外)后,还需要完成工信部短信核验,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管局审核。对于注销主体备案,验证码将发送至备案信息中填写的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请在24小时内完成该手机号码的短信核验,避免备案申请被工信部系统自动退回。具体短信核验操作请参见。
- 管局审核:短信核验通过后,备案申请进入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您的注销备案申请即已完成,审核结果会发送至您的短信、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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